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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妇哪些情况须实施引产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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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妇哪些情况须实施引产术
  • 作者:admin
  • 日期:2017-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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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女妊娠28周后,由于某些特殊原因,为确保母体健康或使胎儿脱离宫内险境,必须终止妊娠,实施引产手术。所以,此类孕妇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分娩2.重度妊娠高血压代孕价格综合征,多出现在妊娠中、后期。患此症的孕妇会出现全身小血管收缩,导致血压升高、头痛头代孕妈妈晕、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等。如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继续妊娠则容易发生抽搐或胎盘早剥代孕中介,继而引起子宫内大出血,并会导致代孕胎儿窒息甚至死胎。所以,孕妇如果患有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在治疗无效的情况下,应该引产3.代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剧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结果导致代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严重者还可导致胎儿畸形。这种情况下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4.倘若代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后确定胎儿已死在宫内,应立即引产,以确保代孕妇生命安全5.患有糖尿病或其他严重器质性疾病的孕妇,因身体虚弱,精力不济,体力不支,继续妊娠对孕妇本身与胎儿都不利,故应当考虑引产6.如果经超声波等检查发现代孕胎儿严重畸形或代孕胎儿不能生存等其他情况 ,也需立即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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